【公告】西柏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日 期:2020年10月07日

公司名稱:西柏 (3541)

主 旨:西柏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發言人:于周仁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10/07

2.增資資金來源:採公開申購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普通股5,000仟股

4.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臺幣50,000仟元

6.發行價格:

每股發行價格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

有價證券自律規則」(下稱「承銷商自律規則」)第6條規定(於向金管會申報案

件及除權交易日前五個營業日,皆不低於其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

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

七成),暫定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於每股新台幣40~60元之價格區間內,參酌發行

市場狀況訂定之。實際發行價格俟本現金增資案向金管會申報生效完成後,授權董

事長參酌發行市場狀況並依「承銷商自律規則」第6條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於

上開每股價格區間內與主辦承銷商商議決定。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5%計750仟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提撥本次發行股數之10%,計500仟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提撥本次發行股數之75%,計3,750仟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

廣告

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由股東自行拼湊。原股東及員工

放棄認購之股份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分,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

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

償還銀行借款,以節省利息支出、健全財務結構以及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俟奉呈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擬授權董事長訂定

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本次增資相關事宜。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重要內容及發行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

修正或券商公會指示或要求,或因應客觀環境需要而須修正或調整時,擬授權

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