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西勝董事會決議擬向關係人取得土地相關事宜

日 期:2021年01月14日

公司名稱:西勝 (3625)

主 旨:西勝董事會決議擬向關係人取得土地相關事宜

發言人:周呂熙龍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新北市新莊區副都心段一小段388地號之土地

2.事實發生日:110/1/14~110/1/14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1236.66 平方公尺(約計 374.09 坪)

每單位價格:約185萬元/坪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陸億玖仟貳佰零陸萬柒仟陸佰捌拾柒元整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共二位,一位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免揭露其姓名;

黃柏菁先生,為本公司董事長之二等親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

該不動產之地點、位置及面積,符合本公司需求,故選定此不動產為標的。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贈與

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民國100年12月30日,前次移轉金額0。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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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合約約定方式給付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透過獨立專家鑑價,取得公平市價議價」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不動產估價報告

(3)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中華徵信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新台幣693,564,050元

展茂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新台幣692,067,795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中華徵信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黃景昇

展茂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李元邦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黃景昇:(99)北市估字第000157號(換發)

李元邦:(109)北市估字第000284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銓興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8.會計師姓名:

朱建州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台財證登(六)字4147號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供應公司營運所需之土地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0年1月14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0年1月14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693,564,050元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