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補充原110/07/19-代轉投資杭州新麗纖維製品有限公司因政策性搬遷動產及不動產處分之處分利益

日 期:2022年01月03日

公司名稱:新麗 (9944)

主 旨:補充原110/07/19-代轉投資杭州新麗纖維製品有限公司因政策性搬遷動產及不動產處分之處分利益

發言人:簡榮富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杭州蕭山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北區建設三路以南、金二路東側

杭州新麗纖維制品有限公司之土地使用權、地上房屋、建築物、

附屬物及設備(不可搬遷物)等所有資產。

2.事實發生日:111/1/3~111/1/3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使用權面積:38,340平方公尺。

房屋建築物面積:30,332.15平方公尺。

地面建築物、裝修及附屬物、搬遷期間停產損失、無法拆遷之設備損失、

設備運輸之搬遷及重置費、職工安置費用、其他與搬遷相關費用,

搬遷補償及搬遷獎勵。

以上總金額共計人民幣199,985,2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 蕭山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與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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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本案經當地會計師核算因搬遷發生的各項費用及損失合計人民幣26,042仟元

,稅後處分利益為人民幣130,457仟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土地收儲協議內容執行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10/07/02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以不低於人民幣壹億柒千萬元

依法全權處理;配合當地法令作業規定。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宇信德(北京)???估有限公司

估價金額:RMB 91,757,023元(不動產)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宇信德(北京)???估有限公司:謝云峰、馮天輝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謝云峰登記編號13130019

馮天輝登記編號37000216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配合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政府[2010]133號和開發區蕭開管發[2012]30號文件精神,

加強城區環境保護推進城市有機更新。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110年05月24日 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代表公司洽商處理。

110年07月02日 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以不低於人民幣壹億柒千萬元依法全權處理。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10年05月24日 審委會授權董事長代表公司洽商處理。

110年07月02日 審委會授權董事長以不低於人民幣壹億柒千萬元依法全權處理。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