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減資事宜

日 期:2020年09月10日

公司名稱:三晃 (1721)

主 旨: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減資事宜

發言人:蘇右君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9/10

2.減資緣由:本公司為調整資本結構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

3.減資金額:新台幣333,521,020元

4.消除股份:33,352,102股

5.減資比率:15%

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1,889,952,42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109/11/10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188,995,242股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俟提請109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討論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

董事長另訂定之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

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股退還新台幣1.5元,每仟股換發850股(每仟股減少150股),

減資後不足1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湊後不足1股者,按面額改發現金,計算至元為

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2)本案經股東臨時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及減

資換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發生變動,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

股東減資比率與每股退還金額因此發生變動而需調整時,擬請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長

全權處理之。

(3)本案如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需予變更或修正時,擬提請股東臨時會

授權董事長全權辦理相關事宜。本次減資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並採

無實體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