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華立董事會決議修改111年股東常會議案

日 期:2022年03月22日

公司名稱:華立 (3010)

主 旨:董事會決議修改111年股東常會議案

發言人:黃露慧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2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5/27

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30號5樓 。

(台灣金融研訓院南部服務中心501教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 110年度營業報告。

(2) 110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3) 110年度員工及董 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 110年度背書保證情形。

(5) 110年度資金貸與他人情形。

(6) 110年度大陸投資概況。

(7) 110年度發行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 110年度 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 110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補選獨立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3/29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5/27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票最後買進日為111年3月24日,最後過戶日為111年3月28日,

掛號郵寄者以最後過戶日111年3月28日郵戳日期為憑。

(2)受理股東書面提案相關事項:

(A)提案資格: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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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

(B)受理提案及提名日期:民國111年3月18日起至民國111年3月29日止受理股東

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1年3月29日17時前

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

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C)受理處所: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35號10樓(本公司財務部)。

(3)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民國111年4月27日

至111年5月24日止電子投票平台: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4)之後若因疫情影響,需要變更股東常會開會地點及其他相關事宜,除主管

機關另有規定外,授權由董事長全權處理並即時發布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