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華景電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作為股票上櫃前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

日 期:2021年07月20日

公司名稱:華景電 (6788)

主 旨:華景電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作為股票上櫃前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

發言人:王淑芳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7/20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3,144,000股

4.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31,440,000元

6.發行價格: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暫訂以每股新台幣125元溢價發行,

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於實際辦理公開銷售前,依當時市場狀況

及承銷方式並依相關證券法令,洽主辦推薦證券商協調訂定。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471,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2,673,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本次現金增資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5%(471,000股)

由員工認購,其餘85%(2,673,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及本公司

110年7月20日之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原股東放棄認購以供全數提撥辦理上櫃

前之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關於原股東按原有股份比例儘先分認之

規定限制。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之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同業公會證

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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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中華民國證券商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

規定辦理。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所訂之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

計畫項目、資金運用計畫暨其他一切有關本次發行計畫之事宜,如

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要求或因其他情事而有修正之必要,暨本案其

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次現金增資案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增資基準日、

員工繳款期間、掛牌日、代表簽署承銷契約、代收股款合約、存儲價款合約,

及處理其他與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及股票上櫃之相關作業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