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華建董事會決議110年私募普通股發行價格及相關事宜

日 期:2021年09月03日

公司名稱:華建 (2530)

主 旨:華建董事會決議110年私募普通股發行價格及相關事宜

發言人:李俊賢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9/03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1)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擇定特定人並授權由董事會處理。

(2)應募人/與公司間關係

佳峻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大股東

陳佳玲/無

林欣瑜/無

林正庸/無

忠禾投資有限公司/無

4.私募股數或張數:117,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以不超過200,000,000股為限,於110年股東常會決議之日起一

年內分1~3次辦理,並已於110年8月11日董事會決議發行83,000,000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私募之每股價格:11.80元;尚無低於參考價之八成,其參考價之計算如下:

(1)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

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分別為14.00元、13.88元、

13.84元,擇前5個營業日之收盤均價13.84元為基準。

(2)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

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13.83元為基準。

綜上,取上述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故本次私募之參考價格為13.84元。

考量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以11.80元為本次實際私募發行價格,為參考價格之

85.26%,不低於股東會決議參考價格之八成,故本次私募實際發行價格其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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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及條件符合法令規定,並參考本公司經營績效、未來展望及最近期市場股

價,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或因應未來長期發展所需等

一項或多項之資金運用計畫。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本公司評估資金市場狀況及考量籌集資金之時效性、

便利性、發行成本及股權穩定等因素,故採私募方式發行普通股。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0/9/03

11.參考價格:13.84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11.80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

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據證券交易法規定,本公司私募股票於交付日起三年內

,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對象外,餘不得再賣出。本公司私募股

票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授權董事會視當時狀況決定是否依相關規定向臺灣證

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核發上市標準之同意函後,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申報補辦公開發行,並申請上市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10年8月5日股東會通過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案,發行總股數以不超

過200,000仟股為限,於110年8月1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83,000仟股並訂

定發行價格,業於110年8月25日收足股款。

(2)本次110年9月3日董事會通過發行價格及發行股數117,000仟股。

繳款期間為:110年09月04日起至110年09月17日止。

私募增資基準日:民國110年0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