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華建取得桃園市蘆竹區新鼻段土地

日 期:2022年01月24日

公司名稱:華建 (2530)

主 旨:華建取得桃園市蘆竹區新鼻段土地

發言人:李俊賢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坐落桃園市蘆竹區新鼻段257、258、263、265、266、267、268地號等7筆土地

(257地號僅包含部分土地)

2.事實發生日:111/1/24~111/1/24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新鼻段257地號(部分土地)

面積776.86㎡,約235坪

土地價款:新臺幣132,775,000元整

2. 新鼻段258、263、265、266等4筆

面積2,183.46㎡,約660.49坪元整

土地價款:新臺幣353,362,150元整

3. 新鼻段267、268等2筆

面積985.67㎡,約298.17坪

土地價款:新臺幣159,520,950元整

合計面積 3,945.99㎡,約 1,193.66坪

土地買賣價款:新臺幣 645,658,100元整。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中謹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非關係人之自然人3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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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新鼻段257地號(部分土地)

(1)簽訂契約後,支付新臺幣26,555,000元整

(2)用印完成後,支付新臺幣13,277,500元整

(3)完納稅款後,支付新臺幣39,832,500元整

(4)過戶完成後,支付新臺幣53,110,000元整

2. 新鼻段258、263、265、266等4筆

(1)簽訂契約後,支付新臺幣2,576,620元整

(2)用印完成後,支付新臺幣35,336,215元整

(3)完納稅款後,支付新臺幣106,008,645元整

(4)過戶完成後,支付新臺幣209,440,670元整

3. 新鼻段267、268等2筆

(1)簽訂契約後,支付新臺幣103,688,618元整

(2)用印完成後,支付新臺幣0元整

(3)完納稅款後,支付新臺幣0元整

(4)過戶完成後,支付新臺幣55,832,332元整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決策單位: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於授權額度內決行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邦德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毛秉基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6)桃市估字第000053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因作業時效,未能即時取得估價報告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興建住宅大樓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