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華安董事會決議112年股東常會通過私募普通股案,未辦理之額度於113年股東常會後不繼續辦理

日 期:2024年02月29日

公司名稱:華安 (6657)

主 旨:華安董事會決議112年股東常會通過私募普通股案,未辦理之額度於113年股東常會後不繼續辦理

發言人:江銘燦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3/02/29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不適用

3.追補發行之日期:不適用

4.變動原因:

(1)本公司於112年股東常會通過以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預計發行新股

上限10,000,000股,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7項規定,有價證券私募

得於股東常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次辦理。

(2)上述私募普通股案迄今尚未實施,現因發行期限將屆,經董事會決議本私募

案若未在今年度股東常會(113年5月24日)前完成募集,則未辦理之額度,

自113年股東常會開會之日起取消。

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6.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7.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8.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9.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10.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1.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