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艾姆勒董事會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新股(調整暫定發行價格區間)

日 期:2023年11月09日

公司名稱:艾姆勒 (2241)

主 旨:艾姆勒董事會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新股(調整暫定發行價格區間)

發言人:林明海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11/09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新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本公司擬發行普通股1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50,000,000元。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每股發行價格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

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六條規定(金管會申報案件及除權交易日前五個營

業日,皆不得低於其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

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七成。暫定發行價格原授權

董事長於每股新台幣30元至38元之價格區間內,參酌發行市場狀況訂定之,因本公司

股價波動,為提高股東之認購意願,使本次增資順利募集完成,調整為每股新台幣

26~38元區間。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參酌發行市場狀況並依上述規定及其他相關

法令規定,於上開每股價格區間內與主辦承銷商商議決定。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提撥增資發行股數之15%,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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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增資發行股數之10%,計

1,500,000股對外辦理公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其餘增資發行股數之75%,計11,250,000股,由原股東

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分別認購之。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停止

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

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

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計畫所訂之發行金額、發行股數、募集金額、資金運用狀況暨其他相

關事宜如因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法令規定及因客觀環境之營運評估變更時,授權

董事長依法辦理。

(2)本次現金增資案經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其他

未盡事項,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辦理。

(3)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所訂發行股數、發

行價格、發行條件、募集金額、資金計畫用途及其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股款繳

納期間訂定、本案件展延及撤銷等其他有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及基

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須予以修正調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4)為配合前揭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籌資計畫之相關發行作業,授權董事長核可並代表本

公司簽署一切有關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

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