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判決上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第二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日 期:2022年05月13日

公司名稱:慶騰 (4534)

主 旨: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判決上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第二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發言人:王興威

說 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下稱投保中心)

被告—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長等人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0年金上字第000007號

4.事實發生日:111/05/13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因105年發生之財務報告揭露等問題,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

(以下簡稱投保中心),投保中心依法109年度金字第1號對本公司暨董事長等人提起

再上訴之損害賠償,案經多年,111年5月11日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判決上訴及

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第二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6.處理過程:如有需要將委請律師協助處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財務及營運並無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