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聯華獨立董事任期達三屆繼續提名之說明

日 期:2024年03月08日

公司名稱:聯華 (1229)

主 旨:聯華獨立董事任期達三屆繼續提名之說明

發言人:林信宏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3/03/08

2.公司名稱:聯華實業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孫璐西女士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連續任期已達三屆,依「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

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五條規定,應公告繼續提名其擔任獨立董事之理由。

6.因應措施:

孫璐西女士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連續任期已達三屆,本公司考量其具有食品科學專業

背景,並在相關學術領域享有盛譽,具有本公司業務所需之專業知識與豐富經驗,能

為本公司提供重要建言,並給與董事會監督及提供專業意見,故本次選舉擬繼續提名

其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