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聯德現金減資辦理資本額變更登記完成

日 期:2024年02月15日

公司名稱:聯德 (3308)

主 旨:聯德現金減資辦理資本額變更登記完成

發言人:鄧瑞玲

說 明: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13/01/11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13/02/06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減資後對淨值總金額不變,惟流通在外股數減少,以最近期(112年第3季)會計師核閱

財務報表為計算依據,相對影響每股淨值約計如下:

實收資本額(元) 流通在外股數(股) 每股淨值(元)

減資前 701,207,900 70,120,790 17.01

減資後 600,000,000 60,000,000 19.88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

本公司為提升股東權益及調整資本結構,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款案,業經民國112年

6月2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業奉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3年1月11日臺

證上一字第113180014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本公司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畫書。

本次減資換發股票之相關作業事項如下:

一、本次辦理現金減資換發股票作業之有價證券名稱、股數、每股面額及總額:

(一)換發有價證券名稱:聯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二)換發股票總數:包括歷年已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70,120,790股,每股面額

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701,207,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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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減資股份總數及金額:本次銷除已發行股份10,120,790股,減少資本新台幣

101,207,900元,減資比率為14.433365%。

(四)每股退還股款金額:每股退還股款現金新台幣1.4433365元,發放至元為止,元

以下捨去。

(五)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換發股份總數6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元,共計新台幣600,000,000元。

(六)本次減資按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率計算,每仟股約銷除

144.33365股,即每仟股換發約855.66635股。減資後不滿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

減資換發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

併湊成整股之登記,逾期未辦理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依面額計算折付現金(

抵繳集保劃撥費用或無實體登錄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

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七)本次現金減資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二、本次減資換發股票相關日程:

(一)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13年3月20日。

(二)舊股票停止在交易市場買賣期間:113年3月21日至113年3月29日。

(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3年3月24日。(113年3月24日適逢例假日,故現場過戶

日期提前至113年3月22日)。

(四)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3年3月25日至113年3月29日。

(五)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13年3月29日。

(六)新股票上市買賣日暨舊股票終止上市買賣日:113年4月1日。

(七)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期:113年4月10日。

(八)自新股上市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三、換發手續及地點:

(一)本次換發之新股票,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所開設集保帳戶之

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二)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股票換發申請書、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

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及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

務代理部辦理。

(三)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股票換發申請書、過戶申請書、證明文件

(稅單、集保股票交付清單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發行人保管劃撥帳

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及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

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四)已送存證券集保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市買賣日

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市買賣。

(五)換發地點: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

段六號六樓,電話:(02)23711658。

四、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另本作業計畫由本公司洽請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備後辦理之。為配合主管機關實際作業時程之更迭,

本公司得視實際作業進度修訂預計之相關作業日程。

5.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60,000,000股。

6.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7.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

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減資變更登記業經經濟部113年02月06日經授商字第11330011900

號函核准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