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聚陽董事會決議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
日 期:2024年03月13日
公司名稱:聚陽 (1477)
主 旨:聚陽董事會決議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
發言人:林恆宇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13
2.增資資金來源:資本公積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總金額48,371,320元、發行股數4,837,132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10元
8.發行價格:不適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20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於停止
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拼湊不足壹股之畸
零股,依法按面額改發現金計算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凡參加帳簿劃撥配發股票之股東,其未滿一股之畸零股款,將做為處理帳簿劃撥之
費用。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提升本公司資本規模及強化財務結構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將提請股東會通過並俟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
配股基準日。
(2)於配股基準日前如因本公司普通股股數發生變動,致使股東配股比率發生變動而須
修正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3)本增資案所訂各項如因事實需要或經主管機關核示必要變更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
事長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