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聚紡及前代表人接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上訴書事宜

日 期:2021年02月19日

公司名稱:聚紡 (4429)

主 旨:聚紡及前代表人接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上訴書事宜

發言人:莊宏儒

說 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聚紡股份有限公司及前代表人蔡秋雄先生、總經理室李義仁副總經理、環安衛管理室

陳俊杰副理、環安衛管理室余奕明專員、原物料倉管組蕭燕兒女士、董事長室

簡進亮先生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0年度上字第129號

4.事實發生日:110/02/17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於110年02月17日接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10年度上字第129號上訴書,針對

108年訴字第836號第一審判決中,蔡秋雄、李義仁、陳俊杰、余奕明、蕭燕兒等

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四款諭知無罪部分提起上訴。

本號判決其餘部分因上訴期滿,雙方均未提起上訴而告定讞。

6.處理過程:本公司將與律師討論後,採取合適之法律措施,以維護本公司及

員工之權益。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營運正常,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