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翔耀代重要子公司勁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銘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購買嵩達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事宜。

日 期:2023年09月27日

公司名稱:翔耀 (2438)

主 旨:代重要子公司勁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銘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購買嵩達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事宜。

發言人:丁玉森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嵩達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2/9/27~112/9/27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普通股13,744,815股,每股8.2元,交易總金額112,707,483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銘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長、子公司勁耘科技董事長林以山為銘旺科之董事)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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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本意向書隔日,交付開立一張新台幣三千萬元之遠期支票予銘旺科(發票日

為112年12月30日)作為本交易之訂金。若勁耘科技公司股東會未能通過本股權

交易案,意向書視為解除,銘旺科應於勁耘科技股東會隔日將前開支票返還給。

預計於112年12月30日前給付112,707,483元,並完成交割。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以現金購買

雙方議價於112年9月27日經子公司勁耘科技董事會通過,並送勁耘科技股東會同

意後交易。

每股交易價格8.2元,委由鼎爍會計師事務所-吳章秀會計師出具勁耘科技購買

嵩達光電股權價值合理性複核意見書評估公允之合理價格,顯示嵩達光電每股

之公允價值區間為7.77元至13.17元之間,應屬合理。

決策單位:董事會。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4.31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普通股13,744,815股,交易總金額112,707,483元,持股比57.8%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比例:13.63%

占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20.32%

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106,238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整合企業資源、發揮規模經濟綜效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1.民國112年9月27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民國112年9月27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鼎爍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

吳章秀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台財政登(6)字第3408號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