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美亞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一○年股東常會案(新增一○九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承認一○九年度盈餘分派案、討論修訂公司章程案)

日 期:2021年04月27日

公司名稱:美亞 (2020)

主 旨:美亞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一○年股東常會案(新增一○九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承認一○九年度盈餘分派案、討論修訂公司章程案)

發言人:吳倫吉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4/2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08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楊梅區青年路三號(中華汽車人力培訓中心)。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報告一○九年度營業狀況。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九年度決算報告書。

(三)、一○九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四)、一○九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五)、報告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

(六)、報告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七)、其他報告事項。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本公司一○九年度決算表冊案。

(二)、本公司一○九年度盈餘分派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修正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二)、修正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10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08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一一○年股東常會之受理股東提案:

(一)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

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包含案由、說明及標點符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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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

(二)本公司訂於民國110年4月1日起至民國110年4月12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

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0年4月12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

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

(三)受理方式:採書面方式,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

號函件寄送。

(四)受理處所: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0477)台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

3段二之1號12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