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經第三地區轉投大陸地區廣州金立電子有限公司公理現金增資案

日 期:2020年08月12日

公司名稱:金山電 (8042)

主 旨:經第三地區轉投大陸地區廣州金立電子有限公司公理現金增資案

發言人:張鴻灝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09/8/11至民國109/8/11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由本公司之子公司金山(開曼)投資香港金立,再由香港金立轉投資廣州金立電子有限公司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美金1050萬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廣州金立電子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美金4950萬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美金1050萬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鋁質電解電容器製造及銷售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無保留意見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權益總額:

280,563,608 人民幣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31,224,495.41 人民幣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4950萬美元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100%投資之子公司

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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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不適用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不適用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

18.經紀人:

不適用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1>長期投資2>改善財務結構,充實營運資金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1.民國109 年 8月11 日

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民國109 年8 月11 日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NTD2,697,121千元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221%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35.39%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70.90%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實際投資廣州金立USD4950萬元

公司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NTD1,815,121仟元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148.74%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23.82%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47.71%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108年新台幣 31,224千元

107年新台幣-84,577千元

106年新台幣-71,583千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108年 0 元

107年 0 元

106年 0 元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35.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昊興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6.會計師姓名:

林佑軒、阮呂紹威

37.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證審字第1060014353號函

38.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