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精誠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召開方式: 視訊輔助股東會)

日 期:2024年02月27日

公司名稱:精誠 (6214)

主 旨:精誠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召開方式: 視訊輔助股東會)

發言人:鍾志群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2/2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5/29

3.股東會召開地點:本公司大樓B1會議室(地址: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18號B1)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視訊輔助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報告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及財務概況。

(2)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112年度各項決算表冊報告。

(3)報告本公司112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

(4)報告本公司112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

(5)報告本公司112年度投資大陸情形。

(6)報告本公司112年度背書保證情形。

(7)報告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112年度決算報表案。

(2)承認本公司112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修訂本公司「111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3/31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5/29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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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本次113年股東常會之議案,惟股東

以提一議案為限,且提案內容不得超過三百字(含標點符號),否則該

提案不予列入。

(二)凡欲辦理提案之股東,於113年3月22日起至113年4月1日下午六時止於

書面提案文件上註明股東戶號或身分證字號、戶名並加蓋股東印鑑或簽名

後,親自(如為郵寄者其郵件送達日必須在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並請於

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

人及聯絡方式,送達本公司企業理財暨股務處(地址:台北市內湖區瑞光

路318號,電話:02-77201888)。本公司將彙總所有提案資料,送交本公司

董事會審核並於法定期限內函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