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第一金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日 期:2024年03月22日

公司名稱:第一金 (2892)

主 旨:第一金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發言人:李淑玲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21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30號(第一商業銀行總行大樓)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總經理報告本公司112年度營業概況。

(二)審計委員會報告本公司112年度決算查核經過。

(三)本公司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四)修正「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合併財務報告,謹提請 承認。

(二)本公司112年度盈餘分派,謹提請 承認。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選舉本公司第八屆董事。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23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21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有關盈餘分派內容,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40日前經董事會決議後另行公告。

二、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192條之1規定,自113年4月12日起至同年4月23日止受理

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提案及提名董事侯選人,凡有意

提案或提名之股東請以書面於113年4月23日17時前送(寄)達受理處所:第一金融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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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股份有限公司行政管理處(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30號18樓)。

詳細內容請參採本公司召開113年股東常會及侯選人提名制選任董監事相關公告。

三、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

5%者,自持有之日起10日內,應向金管會申報並副知本公司;持股超過5%後累

積增減逾1%者,亦同;持股超過10%、25%或50%者,均應分別事先向金管會

申請核准。(請參考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5、16條)

四、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113年05月22日至

113年06月18日止,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股東e票通」網頁,

依相關說明投票(網址:https://www.stockvote.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