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立凱-KY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日 期:2021年05月18日

公司名稱:立凱-KY (5227)

主 旨:立凱-KY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發言人:朱瑞陽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5/18

2.減資基準日:110/05/21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本公司於民國110年4月1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110年05月17日金管證發字第110034147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依據「財團法人中華

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換發股票作業計劃

一、換發股票總數:包括歷年已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160,019,664股(包括普通股

135,261,565股,私募普通股24,758,09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

1,600,196,640元。

二、減資股份總數及金額:本次減少資本新台幣679,199,750元,銷除股份67,919,975

股(普通股57,411,457股,私募普通股10,508,518股)。

三、減資比率:42.4447679% (即每仟股換發575.552321股)。

四、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之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920,996,890元,減資後發

行股數計92,099,689股(普通股77,850,108股,私募普通股14,249,581股),每股面

額新台幣10元。

五、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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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股份分別計算,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

止過戶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拼湊整股之登記,逾期未辦理者,按股票

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

面額認購之。

六、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 舊股票最後交易日期:民國110年6月16日。

2. 舊股票停止在交易市場買賣期間:民國110年6月17日至民國110年6月25日。

3. 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期:民國110年6月20日 (因適逢例假日,故現場過戶提前至

110年6月18日下午4時30分前)。

4. 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10年6月21日至民國110年6月25日。

5. 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10年6月25日。

6. 有價證券換發日:民國110年6月28日。

7. 新股票上櫃買賣日暨舊股票終止上櫃日:民國110年6月28日。

8. 自新股票上櫃買賣之日起原上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買賣交割之標的。

七、換發之程序及手續:

1. 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尚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

請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設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 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票且已辦妥過戶者(未過戶者請儘速辦理過戶),請

於110年6月18日(含)下午4:30前攜帶印鑑章、集保帳號及持有之股票舊票至本公

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手續。若採郵寄方式辦理以110年6月20日郵戳日期為憑

3. 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票未能辦妥過戶及換發者,須俟新股發放日後,持

現股之舊票及其轉讓過戶通知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集保帳號及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4. 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櫃買

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櫃買賣,無需辦理任何手續。

5. 換發地點: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6420台北市大安區

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2-3999。

八、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

九、本作業計畫由本公司洽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備後辦理之。為配

合主管機關實際作業時程之更迭,擬授權董事長得視實際作業進度修訂預計之相關

作業日程。

4.換發股票基準日:110/06/25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6/21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25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本次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票相同。

8.新股預計上櫃日:110/06/28

9.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77,850,108股

10.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

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84.53%

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10年4月15日股東常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減資換股基準日並

全權辦理減資相關事宜。

(2)訂定110年5月21日為減資基準日及110年6月25日為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減資基準

日並不影響股票交易。

(3)上述減資換股作業計畫尚未經主管機關核備,若核備內容有所變動,本公司將另行

公告變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