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穆拉德加捷接獲臺中地方法院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之刑事判決

日 期:2018年09月05日

公司名稱:穆拉德加捷 (4109)

主 旨:穆拉德加捷接獲臺中地方法院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之刑事判決

發言人:林慶弘

說 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穆拉德加捷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經理人等。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7年度易字第1460號。

4.事實發生日:107/09/05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

6.處理過程:本案宣判主文節略如下:

一、本公司因代表人、受僱人執行業務犯食品衛生管理法第21條第2項之罪,

應執行罰金新臺幣伍拾萬元及沒收金額新臺幣9,154,830元。

二、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等當事人共同犯健康食品管理法,各應執行有期徒刑

肆月至陸月不等;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至新臺幣貳仟元不等

折算壹日,緩刑兩年。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案損失本公司已於107年度第二季財報估列

入帳,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加強法令宣導,強化相關法令遵循。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