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瑞利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日 期:2022年03月29日

公司名稱:瑞利 (1512)

主 旨:瑞利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發言人:林維輝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29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22

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仁武區高楠公路22號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一○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一○年度各項決算表冊報告。

(3)一一○年度私募有價證券實際辦理情形報告。

(4)修訂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案報告。

(5)修訂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守則」案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承認案。

(2)一一○年度虧損撥補承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解除本公司董事長之競業禁止限制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24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22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

於民國一一一年四月十六日起至民國一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

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一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十七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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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

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處所:瑞利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財會處(高雄市仁武區高楠公路22號)

電話:(07)3438301

是否列為議案標準:

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應列為議案:

(一)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二)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三)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四)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