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玉山金董事會決議盈餘暨員工酬勞轉增資發行新股
日 期:2023年06月16日
公司名稱:玉山金 (2884)
主 旨:玉山金董事會決議盈餘暨員工酬勞轉增資發行新股
發言人:陳美滿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6/16
2.增資資金來源:股東股票紅利之新臺幣5,710,000,000元整及員工酬勞轉增資。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股東股票紅利新臺幣5,710,000,000元,發行571,000,000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8.發行價格:不適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員工股票酬勞454,660,000元,前述股票酬勞之
股數計算,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號令(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
係依董事會決議日前一日收盤價25.40元計算。
員工股票酬勞轉增資股數為17,9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10.公開銷售股數:無。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千股配發約38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二人以上股東
在規定期間內互為併湊為整數歸併其中一人,逾期未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之
畸零股數,按面值折發現金(至元為止),畸零股累積後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
面額認購。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增進自有資本比率,裨益長期經營與發展,提升競爭能力。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配股基準日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決定另行公告。
二、如因本公司買回公司股份,庫藏股轉讓或註銷,辦理現金增資或其他原因致
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股(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提請授權董事長
全權調整股東配股(息)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