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海悅擬處分台南市東區新東段及台南市安南區怡安段、安慶段、朝皇段等4筆容移道路地

日 期:2023年12月22日

公司名稱:海悅 (2348)

主 旨:海悅擬處分台南市東區新東段及台南市安南區怡安段、安慶段、朝皇段等4筆容移道路地

發言人:王俊傑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容移道路地:

台南市東區新東段858-18地號、台南市安南區怡安段306-19地號、

台南市安南區安慶段1454地號、台南市安南區朝皇段1287地號等4筆容移道路地,

各地號土地持分範圍為9/10、1/1、1/1、240/264

2.事實發生日:112/12/22~112/12/22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交易面積合計1032.9平方公尺(折合約312.45坪)

交易總價款為27,802,169元整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希華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公司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活化資產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自然人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不適用

前次移轉日期:110/11/30

前次移轉金額:25,824,002元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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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益為1,978,167元整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合約約定方式辦理

簽約時交付即期支票,新台幣27,802,169元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決定方式:價格依買賣當年公告現值訂定之

決策單位:董事長決行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活化資產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12月22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12月22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