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海光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日 期:2023年03月24日

公司名稱:海光 (2038)

主 旨:海光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發言人:楊建璋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2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20

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小港區沿海二路12號3F(本公司3樓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1年度營業報告書。

(2)審計委員會審查111年度決算報告。

(3)111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修訂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1年度決算表冊案。

(2)111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修改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本公司第十九屆董事(含獨立董事)選舉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22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20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股東提案權:

1.持有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於所公告受理期間向本公司提出112年股東常會

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

2.本公司受理股東之提案處所:海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地址:高雄市

廣告

小港區沿海二路12號,電話:07-8021011)。

3.本公司受理持有1%以上股份股東之提案期間:112年4月10日起至112年4

月19日止受理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12年4月19日下午5時前提出

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戳日

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附件「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4.以上所提及其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172-1條規定辦理。

二、持股1%股東行使候選人提名相關事宜:

1.受理場所:高雄市小港區沿海二路12號海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地址:812高

雄市小港區沿海二路12號,電話:07-8021011)。

2.受理期間:112年4月10日起至112年4月19日止受理董事及獨立董事候選人之提名,

凡有意提名之股東務請於112年4月19日下午5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

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附件「董事候

選人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3.董事及獨立董事應選名額:10席董事(含獨立董事4席)。

4.其他必要事項:

(1)以書面提出候選人名單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2)不得於非受理期間提出。

(3)提名人數不得超過應選名額。

5.以上所提及其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192-1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