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泰山收到保勝投資聲請之緊急處置與法院之執行命令

日 期:2023年05月15日

公司名稱:泰山 (1218)

主 旨:泰山收到保勝投資聲請之緊急處置與法院之執行命令

發言人:陳賢文

說 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聲請人 保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相對人 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

112年度商暫字第13號、北院忠112司執德字第66545號

4.事實發生日:112/05/15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保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聲請民事裁定,

禁止本公司執行112年5月5日董事會通過之股權投資案、包裝

水廠案,並續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6.處理過程:

本公司於112年5月15日收到法院執行命令前,已進行相關案件之履行。

後續將在審理程序中向法院詳細說明適法性。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目前尚未作成裁定准予定暫時狀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