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永彰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九年股東常會事宜補充說明

日 期:2020年04月10日

公司名稱:永彰 (4523)

主 旨:永彰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九年股東常會事宜補充說明

發言人:宋瑞崇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09/04/10

2.公司名稱:永彰機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5-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19及109/04/10

5-2.股東會召開日期:109/06/11

5-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觀音區崙坪里八鄰一四○號 永彰觀音廠

5-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08年度營業報告書。

(2)監察人審查108年度決算報告。

(3)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金額報告。

(4)本公司108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5)董事會議事規範修訂案報告。

(6)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修訂案報告。

5-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08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各項財務報表承認案。

(2)108年度盈餘分配承認案。

5-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討論事項一:

(1)公司章程修訂案。

(2)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案。

(3)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修訂案。

(4)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訂案。

(5)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

討論事項二:(於選舉案後討論)

(1)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5-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董事及監察人改選案。

5-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5-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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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4/13

5-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6/11

5-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5-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5-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

本公司(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99號9樓)提出股東常會議案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

受理期間自109年04月08日起至109年04月20日止,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

109年04月20日下午5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

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2)原公告獨立董事候選人應選名額3名,因章程修正獨立董事人數未及於股東會通過,

故仍維持原章程之內容,修正獨立董事候選人應選名額2名。

(3)本次股東會仍依106年6月13日章程規範須選舉董事及監察人,相關選舉作業仍依原

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規範執行。待本次股東會章程修訂後,擇日召開臨時

股東會選出獨立董事1人並依法規規定成立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之職能。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