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峰決議111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普通股案,於剩餘期限內將不繼續

日 期:2023年01月18日

公司名稱:正峰 (1538)

主 旨:正峰決議111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普通股案,於剩餘期限內將不繼續

發言人:莊萬裕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2/01/18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不適用

3.追補發行之日期:因另擬新的私募案,故舊的私募案於剩餘期限內將不繼續辦理。

4.變動原因:不適用

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6.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7.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8.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9.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10.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1.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