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歐買尬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一○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日 期:2021年03月18日

公司名稱:歐買尬 (3687)

主 旨:歐買尬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一○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發言人:羅士博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1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21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 1 號402a會議室(南港展覽館1館)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一○九年度營業報告書

(二)一○九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三)一○九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四)一○九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承認一○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承認一○九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修訂本公司「取得與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二)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23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21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

民國110年4月14日起至民國110年4月23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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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0年4月23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

受理方式:採書面方式,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送達為準,並請於信封封面上

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處所:茂為歐買尬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

是否列入議案標準:

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應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本次股東常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民國110年5月22日至

110年6月18日止。(電子投票平台: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