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東和鋼鐵補充111/04/12代子公司東鋼風力發電(股)公司向關係人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租賃契約

日 期:2022年04月13日

公司名稱:東和鋼鐵 (2006)

主 旨:補充111/04/12代子公司東鋼風力發電(股)公司向關係人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租賃契約

發言人:郭淑媚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補充說明)

母公司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之台北港倉庫、

、桃園廠、苗栗廠、台中港物流中心、高雄廠等

之部分建物之屋頂。

2.事實發生日:111/4/12~111/4/12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補充說明)

1.交易數量:

(1).台北港倉庫6,623.32平方公尺

(2).桃園廠14,256.32平方公尺

(3).苗栗廠71,114.29平方公尺

(4).台中港物流中心:

既有建物:8,327.66平方公尺

新設建物:3,565.94平方公尺

(5).高雄廠49,840.69平方公尺

2.每單位價格:以各廠區每月發電度數乘以併聯日當時公告之躉購

費率,並以該二者乘積之20%為月租金(不含營業稅)。

3.租金總金額:297,282,155元。(依111年1月經濟部公告之躉購費率估算)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租賃相對人: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與公司之關係:母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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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移轉金額:

(補充公告)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基於集團營運整體考量,

作為自用營業場所使用。

(2).前次移轉所有 : 無

(3).前次移轉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無

(4).前次移轉日期及金額:無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補充公告)

(1).付款條件:依合約規定。

(2).租賃期間: 自各廠區之太陽光電系統獲得台電公司

併聯日(以台電公司通知函文所載併聯日期為準)起算20年。

(3).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補充公告)

(1).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市場行情。

(2).決策單位: 租賃雙方之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補充公告):作為建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與週邊設施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1.民國111年04月12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民國111年04月12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補充公告)

本租賃契約於111年4月12日經母公司東和鋼鐵審計委員會同意

及董事會通過後始得辦理公證及簽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