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東和鋼鐵經法院拍賣競標取得資產

日 期:2022年08月30日

公司名稱:東和鋼鐵 (2006)

主 旨:東和鋼鐵經法院拍賣競標取得資產

發言人:郭淑媚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高雄市小港區二橋段1347、1348地號等2筆土地、

同段225-1、225-6、225-7、225-8、365建號

等5筆建物及動產設備1批。

2.事實發生日:111/8/30~111/8/30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土 地:36,637平方公尺(折合11,082.69坪)

2.建築物:25,301.36平方公尺(包括未辦所有權第一次

登記之建物面積1,653.25平方公尺)。

3.設 備:包括1套鋼筋軋鋼生產線(全部設備)、剪裁機4台、

大型天車16部、天車吊具6台、工業用冷卻水塔1組等

4.交易總金額新台幣2,430,0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執行拍賣之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非本公司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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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11年8月30日支付投標保證金新台幣445,400,000元(得標可抵充價款);

得標後7日內繳足全部價金。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交易之決定方式:法院公開拍賣。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鄰近地區房地產行情及法院最低拍賣價格。

3.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公司整體營運發展考量,用以供日後本公司或子公司進行製造生產及辦公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本公司參與法院拍賣競標案,業經審計委員會同意及董事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於

總價款新台幣2,500,000,000元內參與本次拍賣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