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東凌-KY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之相關事宜

日 期:2021年03月24日

公司名稱:東凌-KY (2924)

主 旨:東凌-KY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之相關事宜

發言人:許永龍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2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23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37-1號 台北老爺大酒店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09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109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09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本公司截至109年12月31日止背書保證執行情形報告。

(5)對大陸地區間接投資情形報告。

(6)109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普通股執行情形報告。

(7)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

(8)修訂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109年度決算表冊。

(2)承認本公司109年度虧損撥補表。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2)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3)修訂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案。

(4)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補選第五屆董事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25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23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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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

東,得以書面或電子方式向本公司就本次股東常會提出建議議案,各股東之提案

以一項為限,且提案包括理由及標點符號不得超過三百字,否則該項提案將不

予列入。另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

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

凡符合提案(提名)資格欲辦理之股東,請註明股東戶號及姓名或名稱,於110年4月

16日起至110年4月26日止(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之期間內,寄(送)達並敘

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

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或『股東會提名董事函件』字樣,

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為:開曼東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南港區南港路3

段50巷1號2樓),逾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