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李洲召開110年股東常會

日 期:2021年03月10日

公司名稱:李洲 (3066)

主 旨:召開110年股東常會

發言人:李明順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1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5/28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7號27樓之3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09年度營業報告。

(2)投資性不動產重估增值報告。

(3)監察人審查109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

(2)109年度虧損撥補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3/30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5/28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據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

書面向公司提出,受理期間不得少於十日。

(2)受理股東會提案期間及處所:110年3月22日至110年4月1日止為受理期間,

受理處所為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ㄧ段97號27樓。

(3)受理股東提案作業流程及決議標準: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

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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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0年4月1日17時前送達

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

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

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者。

(4)電子投票行使期間:自民國110年4月28日至110年5月25日止;行使方法載明於

股東會召集通知,請依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