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有關鈞泰經營權異動且營業範圍發生重大變更之相關說明

日 期:2020年11月20日

公司名稱:鈞泰 (6131)

主 旨:有關鈞泰經營權異動且營業範圍發生重大變更之相關說明

發言人:張璨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09/11/20

2.公司名稱:鈞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前於105年第2季發生經營權異動,嗣因107年第1季財務報告顯示

有營業範圍重大變更之情事,證交所前已分別依營業細則第50條第1項第14款及第49條

第1項第16款規定,對本公司上市有價證券採行停止買賣及變更交易方法之處置在案。

依營業細則第50條第1項第15款規定,若於上市有價證券列為變更交易方法有價證券

後二年內(109年11月20日屆期)無法達成營業細則第49條第2項第15款規定,證交所

將停止本公司上市有價證券之買賣;若於上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後六個月內無法達成

營業細則第50條第2項第14款規定,依營業細則第50條之1第1項第7款第1目規定,

本公司上市有價證券將終止上市。

本公司原為台灣安全監控設備廠商,主要產品有攝影機、DVR數位監控系統、影像

處理器等週邊設備,惟近年來在中國安控產業的崛起影響下,其採取之價格戰競爭策略

,嚴重侵蝕本公司本業之獲利空間,加上前經營團隊於投資之效益不佳,於其他產業之

轉型績效亦未如預期,故於107及108年度留下超過新台幣8億元之虧損。

本公司新經營團隊在109年3月入主經營後,積極著手改善公司體質及財務結構,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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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於109年9月28日完成減資換發新股,並於109年10月完成第一輪私募普通股增資,

在營運資金陸續到位後,新經營團隊將妥善執行後續之營運計畫,並積極滿足各項恢復

普通交易之條件,以達成本公司股票於停止買賣六個月期滿前,於集中交易市場恢復

正常交易之目標。

6.因應措施:本公司將積極滿足各項恢復普通交易之條件,以達成於集中交易市場恢復

正常交易之目標。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9年11月6日接獲證券交易所臺證上一字第1091805543

號函,並因應該函號之內容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