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更正翔耀董事會決議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事項

日 期:2023年09月28日

公司名稱:翔耀 (2438)

主 旨:更正翔耀董事會決議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事項

發言人:丁玉森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9/27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1)本次募集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之對象募集之。

應募人名單與公司的關係

公司名稱/姓名 與本公司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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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威曼資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三興數位有限公司 董事

林以山 本公司董事長/法人董事代表人

曾曉薇 法人董事代表人

元永騰 本公司總經理/法人董事代表人

王詩宜 法人董事代表人

法人應募人之股東持股比例佔前十名之股東與本公司之關係:

承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之股東名稱/持股比例 與本公司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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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以山(40%) 本公司董事長/法人董事代表人

游芷茵(40%) 本公司董事長之配偶

姜愛蘭(10%) 無

吳昭叡(10%) 無

威曼資本股份有限公司

之股東名稱/持股比例 與本公司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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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創知識科技(股)公司(100%) 本公司董事長擔任該公司負責人

三興數位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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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股東名稱/持股比例 與本公司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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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永騰(100%) 本公司總經理/法人董事代表人

(2)策略投資人:應募人為策略性投資人:本公司尚未洽定之策略性投資人,將以對

本公司能直接或間接助益為首要考量,藉由私募資金引入,借重策略性投資人之長

才,協助本公司多元化及多角化經 營之營運拓展,以期改善公司結構,有助於公司

穩定成長,達到永續經營之目的。

4.私募股數或張數:不超過15,000,000股。並得於112年11月17日股東臨時會通過後一

年內分二次發行

5.得私募額度:不超過15,000,000股,於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係參考「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之規定

,以本公司普通股訂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

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股價,與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

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

價,此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

(2)本次私募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訂定私募價格之依據,實際

定價日視洽特定人之情形,擬請授權董事會依前述方式在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

圍內訂定之。

(3)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係參考本公司經營績效、未來展望及最近股價,暫時以本公司

112年9月27日召開之董事會決議私募增資案之日期為定價日。

(4)若日後發生私募普通股受市場因素影響,可能低於股票面額時,對股東權益影響為

實際私募價格與面額之差額所產生之累積虧損,將於日後視實際營運狀況提報董事會決

議是否採取減資、盈餘或資本公積彌補虧損。

(5)因證交法對於私募有價證券之轉讓時點、轉讓對象及數量均有嚴格限制,且三年內亦

不得洽辦公開發行,故考量時間風險,以上私募價格之訂定尚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皆為充實營運資金、營業規模。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本公司為擴充營運規模爰有資金需求,評估公開募集的可行性

、籌資之時效性及發行成本等因素,故擬以私募方式於適當時機向特定人募集資金。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2/09/27

11.參考價格:22.45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20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不適用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定價成數外,包括實際發行股數、發行價格、

發行條件、計劃項目及預計達成效益等相關事項及其他未盡事宜或未來如遇法令

變更或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因應本案需要而須修正時,於不違反本議案說明之

原則及範圍內,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調整、訂定與辦理;並擬請

股東會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以私募發行普通股之契約及文件,並

為本公司辦理一切有關私募方式發行普通股所需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