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智微訂定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日 期:2023年10月03日
公司名稱:智微 (4925)
主 旨:智微訂定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發言人:溫明君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2/10/03
2.發行股數:4,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40,000,000元整。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45元。
6.員工認股股數: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總數10%計400,000股由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除保留發行新股之10%計400,000股由員工認購外,其餘90%計
3,600,000股由原股東按照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每仟股可認購59.15375622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
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認購,逾期未辦理、
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2/10/29
13.最後過戶日:112/10/24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10/25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10/29
16.股款繳納期間:
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12/11/3~112/12/4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實際簽約後另行公告。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俟實際簽約後另行公告。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實際簽約後另行公告。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9月28日
金管證發字第1120356673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計畫有關於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之訂定,以及
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計進度、預計可能產生
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客觀環境
改變或因應客觀環境需要而須修正或調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