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易通展董事會決議111年第2次私募普通股定價日及私募價格等相關事宜

日 期:2023年06月15日

公司名稱:易通展 (6241)

主 旨:易通展董事會決議111年第2次私募普通股定價日及私募價格等相關事宜

發言人:黃士珍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6/15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相關規定選定特定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普通股7,2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不超過15,000,000股,自股東常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二次辦理。

本公司業於111年10月2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第一次發行私募普通股7,782,712股,剩

餘額度7,217,288股於本次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第二次私募發行普通股7,20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剩餘股數17,288股因期限屆滿不繼續辦理募集發行。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依據本公司於111年6月2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私募價格訂定之。

本公司以112年6月15日為111年第二次發行私募普通股之定價日:(a)以定價日前

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之股價分別為14.75元、

14.60元、14.59元,經以定價日前一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

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為14.75元;(b)定價日前三十個

營業日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

權後之股價為14.71元,取上述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訂為參考價格,故本次私募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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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價格為14.75元。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及因應公司未來營運發展所需

之資金需求等一項或多項之資金用途。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籌資之時效性、便利性及發行成本、最近年度營運虧

損等因素,私募具有迅速簡單等特性,及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限制,將可更為確

保公司取得長期穩定之資金外,與投資夥伴間之長期合作關係,並可確保公司穩定

經營,故擬採私募方式募資金。本計畫之執行預計有改善財務結構及提升營運效能

之效益,對股東權益亦將有正面助益。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2/06/15

11.參考價格:14.75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11.82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之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

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私募普通股自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

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對象外,餘不得再行賣出。本次私募普通股,將授權董事會自

交付日起滿三年後,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及申請上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111年第二次私募普通股之繳款期間:自112年6月16日至112年6月19日。

(2)111年第二次私募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112年6月19日。

(3)本私募之有價證券之主要內容和其他未盡事宜,業經本公司111年6月21日股東常會

決議通過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調整、訂定及辦理,未來如因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要求

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