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明係董事會決議召集113年股東常會及受理股東提案等相關事宜

日 期:2024年01月25日

公司名稱:明係 (6804)

主 旨:明係董事會決議召集113年股東常會及受理股東提案等相關事宜

發言人:吳佩純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1/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5/24

3.股東會召開地點:彰化縣大村鄉大橋村中山路三段1號(本公司3樓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112年度營業報告案。

(二)112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案。

(三)112年度董事及員工酬勞分派案。

(四)112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案。

(五)112年度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報告案。

(六)修訂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報告案。

(七)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112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修訂本公司「董事選任程序」案。

(二)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範」案。

(三)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3/26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5/24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受理股東提案相關事宜

依中華民國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惟每一股東以提一議案為限,且提案內容不

得超過三百字。

(一)受理期間:113年3月11日至113月3月20日下午5點止。

(二)受理方式:親洽或郵寄(如為郵寄者,其郵件送達日必須在受理提案截止日前,

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提出並敘明聯

絡人及方式向本公司提出申請,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三)受理處所:明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彰化縣大村鄉大橋村中山路三段1號)。

(四)以上所述若尚有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172-1規定辦理。

二、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113年4月24日至113年

5月21日止。

三、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期間為113年3月26日起至113年5月

24日止,債券持有人如擬申請轉換,最遲應於113年3月22日向往來證券商辦理轉換手續

四、嗣後如因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影響,需修訂113年股東常會召開相關事宜,於

法令許可前提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並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