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明係董事會決議召集113年股東常會及受理股東提案等相關事宜
日 期:2024年01月25日
公司名稱:明係 (6804)
主 旨:明係董事會決議召集113年股東常會及受理股東提案等相關事宜
發言人:吳佩純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1/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5/24
3.股東會召開地點:彰化縣大村鄉大橋村中山路三段1號(本公司3樓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112年度營業報告案。
(二)112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案。
(三)112年度董事及員工酬勞分派案。
(四)112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案。
(五)112年度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報告案。
(六)修訂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報告案。
(七)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112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修訂本公司「董事選任程序」案。
(二)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範」案。
(三)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3/26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5/24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受理股東提案相關事宜
依中華民國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惟每一股東以提一議案為限,且提案內容不
得超過三百字。
(一)受理期間:113年3月11日至113月3月20日下午5點止。
(二)受理方式:親洽或郵寄(如為郵寄者,其郵件送達日必須在受理提案截止日前,
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提出並敘明聯
絡人及方式向本公司提出申請,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三)受理處所:明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彰化縣大村鄉大橋村中山路三段1號)。
(四)以上所述若尚有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172-1規定辦理。
二、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113年4月24日至113年
5月21日止。
三、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期間為113年3月26日起至113年5月
24日止,債券持有人如擬申請轉換,最遲應於113年3月22日向往來證券商辦理轉換手續
。
四、嗣後如因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影響,需修訂113年股東常會召開相關事宜,於
法令許可前提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並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