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麥代子公司新麥機械(中國)股份有限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

日 期:2023年05月08日

公司名稱:新麥 (1580)

主 旨:新麥代子公司新麥機械(中國)股份有限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

發言人:蕭淑娟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江蘇省無錫市錫山經濟開發區友誼北路312號廠房及廠房所占用的土地及其附屬設施設備

2.事實發生日:112/5/8~112/5/8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7,680.8平方公尺,折合約2,323坪

每單位價格:每單位人民幣20元/m2 (未稅)

交易價格:每月租金人民幣153,616元 (未稅)

使用權資產總金額:人民幣8,591,201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芝蘭雅烘焙原料(無錫)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實質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考量地點符合公司需求

前次移轉相關資訊: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付款條件:每六個月支付一次,每半年租金人民幣921,696元(未稅)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租賃自2023年1月始承租,期間五年,租金固定

(2)合約期間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後,可提前解約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市場行情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供營業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5月8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5月8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