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盛力111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日 期:2022年09月07日

公司名稱:新盛力 (4931)

主 旨:新盛力111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發言人:范貴鈞

說 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1/09/0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張中秋

董事:戴正傑

董事:范貴鈞

獨立董事:邱志聖

獨立董事:楊貴枝

獨立董事:卞鐘石

獨立董事:陳柏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董事:張中秋

(1)聯穎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2)文鼎創業投資(股)公司監察人

(3)信鼎壹號能源(股)公司董事

(3)STL Investment Ltd.董事長

(4)STL Corporation董事長

董事:戴正傑

(1)宏楷科技(股)公司總經理兼董事

(2)矽創電子(股)公司獨立董事

(3)新漢(股)公司獨立董事

(4)正郁投資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范貴鈞

(1)STL Energy Technology (S) Pte. Ltd. 董事

獨立董事:邱志聖

(1)政治大學國際經營與貿易學系教授

(2)美(吉吉)國際企業(股)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楊貴枝

(1)富邦人壽(股)公司業務專員

獨立董事:卞鐘石

(1)旭昶生物科技(股)公司董事

(2)浩宇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董事長

獨立董事:陳柏舟

(1)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合署辦公)獨立執業律師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

廣告

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解除上述董事之競業禁止。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