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斯其大收到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來函

日 期:2024年05月24日

公司名稱:斯其大 (6648)

主 旨:斯其大收到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來函

發言人:吳端烜

說 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北院英113司執全乙字第276號

4.事實發生日:113/05/23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股東常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提名之獨立董事候選人,

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予列入候選人名單,衍生司法爭訟,常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聲請暫時處分暨緊急處置。

6.處理過程:

本公司於113年5月23日收到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執行命令,要求本公司與常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間暫時處分強制執行事件,應依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3年度商暫字第13號

定暫時狀態處分裁定之主文:「相對人即債務人應將聲請人即債權人提名之獨立董事

候選人蔡銘書、高靜怡、姚文容列入相對人民國113年6月26日股東常會之董事會公告

董事及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東會電子投票平台之董事及獨立

董事候選人名單、股東會召集通知及股東會董事及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並禁止相對

人再為任何異動」履行。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營運正常,本案對本公司之財務及

業務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配合司法程序辦理。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