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慧友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案

日 期:2021年12月09日

公司名稱:慧友 (5484)

主 旨:慧友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案

發言人:陳建良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12/09

2.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發行普通股13,400仟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187,600仟元

6.發行價格:每股發行價格暫訂為新台幣14元,實際發行價格,將依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

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予以辦理。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普通股總數15%,

計2,010仟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增資發行新股10%,計1,340仟股

擬委託承銷商採公開申購配售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增資發行股數之75%即10,050仟股,由本公司原有股東

按照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持股份比例儘先分認。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股份不足壹股之畸零股,

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逾期未併湊

或併湊後仍不足1股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

發行價格認足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

與原有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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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資金來源、計畫項目

、預定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相關事項,暨其他有關本次現金增資之議定,

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擬授權本公司董事長

全權處理之。

(2)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

認股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及各股東每仟股可認購現金增資新股之數額,擬請授權

董事長俟本次現金增資案件經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全權訂定。另本次現金增資計畫

有關發行股數及發行條件之訂定,以及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

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

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券商公會指示或要求,或因應主客觀環境需要而須修正或調整時

,亦一併擬請授權董事長得全權辦理修正或調整。

(3)為配合本次現金增資相關發行事宜,擬請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

辦理現金增資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