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愛地雅訂定113年現金增資之每股發行價格、委託代收股款銀行及存儲專戶銀行

日 期:2024年05月24日

公司名稱:愛地雅 (8933)

主 旨:愛地雅訂定113年現金增資之每股發行價格、委託代收股款銀行及存儲專戶銀行

發言人:賴名美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增資基準日期:113/05/16

2.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3.主管機關申報生效日期:113/05/02

4.董事會決議(追補)發行日期:112/11/10

5.發行總金額及股數:按面額計新台幣250,000,000元,普通股25,000,000股。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7.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8.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9.發行價格:新台幣8.8元

10.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普通股總數10%,計2,500,000股。

11.原股東認購比率:增資發行新股之80%,計20,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

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得認購66.28567758股。

12.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增資發行新股10%,

計2,500,000股,擬委託承銷商對外以公開申購方式辦理承銷。

13.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起

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室辦理拼湊成整股認購,原股東未拼湊及原股東與員工認購不足

或放棄認購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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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有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5.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節省利息費用、改善財務結構,提升公司整體競爭力。

16.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3/06/08

17.最後過戶日:113/06/03

18.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6/04

19.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08

20.股款繳納期間:113/06/13-113/06/24

21.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3/05/24訂約

22.委託代收存款機構:

(1)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中台中分行 (原股東、員工、特定人)

(2)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敦南分行 (公開承銷)

23.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苓雅分行

2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5月2日金管證發字

第1130338903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實際發行價格將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

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依市場情形變動予以調整,

屆時若因市場價格變動導致募集資金不足時,其差額將以自有資金或銀行借款支應,

惟若募集資金增加時,則擬作為償還銀行借款或充實營運資金之用。

(3)為配合前揭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發行作業,授權本公司董事長核可並代表本公司

簽署一切有關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4)有關現金增資各項事宜,若因法令變更、依主管機關規定或實際需要須調整時,

授權董事長處理相關細節。

(5)除權交易日:113/05/31 (該日及以後買進股票者無權參加認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