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意德士科技簽約取得奇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權

日 期:2021年04月20日

公司名稱:意德士科技 (7556)

主 旨:意德士科技簽約取得奇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權

發言人:闕聖哲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奇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權

2.事實發生日:110/4/20~110/4/20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2,660,000股

(包含取得現有原股東股份1,330,000股及取得奇鼎科技現金增資股份1,330,000股)

每單位價格:

(1)1,330,000股,每股單價新台幣37.3元(取得現有原股東股份)

(2)1,330,000股,每股單價新台幣34.8元(取得現金增資股份)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95,893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

(1)鼎碩投資有限公司 1,330,000股

(2)奇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30,000 股(現金增資)

其與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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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股份買賣契約書及認股協議書規定執行,其中重要約定事項如下:

(1)股份買賣契約書:

若奇鼎科技未於民國110年12月31日前經主管機關核准公開發行時,意德士得要求

鼎碩投資以每股新台幣37.3元之價格買回該交易標的股份,且鼎碩投資不得拒絕,

其因此衍生之證券交易稅由鼎碩投資負擔。

(2)認股協議書:

若奇鼎科技未於民國110年12月31日前經主管機關核准公開發行者,意德士得要求

奇鼎科技指定之第三人以每股34.8元之價格買回該交易標的股份,且奇鼎科技不得

拒絕,其因此衍生之證券交易稅由奇鼎科技負擔。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及簽訂之合約內容執行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第三方專家之意見書

(3)決策單位:董事長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17.42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有之數量:2,660,000股

累積持有之金額:新台幣95,893仟元

持股比例:不超過13%

權利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比例:11.37%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權益比例:13.35%

最近期財報之營運資金為:441,784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擴充營運發展之策略性長期投資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儲源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

邱麗梅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會證字第5612號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過去一年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無。

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視未來營運狀況再評估。

27.資金來源:

自有資金

28.其他敘明事項:

本公司及標的公司最近財務報表係為經會計師查核之109年度個體財務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