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御頂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日 期:2021年08月12日

公司名稱:御頂 (3522)

主 旨:御頂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發言人:童鈺惠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8/12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御頂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3.發行總額:上限新臺幣壹億伍仟萬元整。

4.每張面額:新臺幣壹拾萬元整。

5.發行價格:底標以不低於面額為限,實際募資金額依競價拍賣結果而定。

6.發行期間:三年。

7.發行利率:票面年利率為0%。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依據委任銀行保證契約約定。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為充實營運資金、轉投資、資本資出、償還借款

或其他因應公司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藉以因應產業變遷、強化公司經營體質

及競爭力,以期改善財務體質,提升整體股東權益。

10.承銷方式:擬採競價拍賣方式全數辦理對外公開承銷。

11.公司債受託人:待定。

12.承銷或代銷機構: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3.發行保證人:待定。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15.簽證機構:本次係發行無實體有價證券,故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價格及轉換辦法:

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奉證券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7.賣回條件: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奉證券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8.買回條件: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奉證券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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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

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奉證券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

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奉證券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1.其他應敘明事項:

(1)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籌資計畫之發行作業,

擬授權本公司董事長或其指定人員核可並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

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之契約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2)因資本市場籌資環境變化快速,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

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等資計畫有關之發行金額、發行條件、發行及

轉換辦法之訂定,以及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

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指示,相關法令規則修正,

或因應客觀環境需修訂或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人員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