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彰銀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日 期:2024年04月18日

公司名稱:彰銀 (2801)

主 旨:彰銀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發言人:王淑芳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18

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轉增資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新臺幣34億7,465萬3,740元,以及347,465,374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8.發行價格:不適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無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股無償配股0.032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配股權利

基準日起七天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逾期未辦理合併或合併後仍不足1股

之畸零股,按面額折發現金(計算至元,元以下捨去),累積畸零股股數由本公司股東

常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10元認購。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提高本公司自有資本比率,強化本公司財務結構,進而提升市場

競爭力。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增資發行新股配股權利基準日,俟增資案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

另訂之。

(2)本次增資案如經主管機關核示必須變更時,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3)本次配股條件,如嗣後因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轉讓、轉換及註銷,致影響

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或因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核定相

關事項變更時,授權董事會調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