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康舒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康舒一,代碼:62821)發行公司行使債券贖回權暨訂於112年10月19日終止櫃檯買賣等相關事宜。

日 期:2023年08月18日

公司名稱:康舒 (6282)

主 旨:康舒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康舒一,代碼:62821)發行公司行使債券贖回權暨訂於112年10月19日終止櫃檯買賣等相關事宜。

發言人:薛惠文

說 明:

內容:依康舒一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辦理。

發行公司於112年09月18日至118年10月18日行使債券贖回權,贖回權價格為債券面額之100.0000%

(一)、康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三個月翌日(111年5月24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116年1月14日)止,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達30%(含)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三十個營業日內,以掛號寄發一份一個月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本公司發信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且前述期間不得為本轉換公司債之停止轉換期間)予債券持有人(以「債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券持有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轉換公司債之債券持有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贖回價格訂為本轉換公司債面額,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並函請櫃買中心公告。本公司執行收回請求,應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按債券面額以現金贖回其流通在外之本轉換公司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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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若債券持有人於「債券收回通知書」所載債券收回基準日前,未以書面回覆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採郵寄者以郵戳日為憑)者,本公司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將其所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依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

(三)、通知及受理轉換公司債贖回期間:112年09月18日至112年10月18日

(四)、轉換公司債收回基準日:112年10月18日

(五)、轉換公司債終止櫃檯買賣日期:112年10月19日

(六)、掛號寄發債券收回通知書日期:112年09月18日

(七)本次收回債券還本金額統一於112年10月25日以匯款或掛號方式郵寄支票。 (八)、債券收回手續:債權人得自債券收回通知之始日(112年09月18日)起至屆滿日(112年10月18日)之前一營業日止,由債券持有人向往來券商辦理贖回手續,逾期恕不受理。

(九)、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包括地址及電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

警語:請投資人注意,具有請求轉換資格者,如未於112年10月20日前以書面請求轉換,本公司將按面額計算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