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富邦金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及丙種特別股認股基準日及發行條件(補充110/08/20)

日 期:2021年08月30日

公司名稱:富邦金 (2881)

主 旨:富邦金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及丙種特別股認股基準日及發行條件(補充110/08/20)

發言人:韓蔚廷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0/08/30

2.發行股數:

普通股發行548,000千股,丙種特別股發行333,330千股

3.每股面額:普通股暨丙種特別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普通股新臺幣5,480,000,000元整,特別股新臺幣3,333,300,000

5.發行價格:普通股每股$58.9,丙種特別股每股$60

6.員工認股股數:增資發行股數總額之10%,計普通股54,800千股,丙種

特別股33,333千股由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率:

增資發行股數總額之80%,計普通股438,400千股,丙種特別股266,664千股由原股

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普通股每千股認購新股

38.12086402股,丙種特別股每千股認購新股23.18764162股,惟實際認股率以認股

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數為準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增資發行股數總額之10%,計普通股54,800千股,特別股

33,333千股以公開申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於認股基準日起5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

構辦理併湊認股,其併湊後仍不足壹股或逾期未併湊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

廣告

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足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發行新股之普通股與原普通股相同,發行新股之丙種特別股權利義務如下:

(1)丙種特別股股息年利率以定價基準日之七年期IRS利率+固定加碼利率,按每股發

行價格計算;丙種特別股股息年利率為【3.00%】(7年期IRS 0.6538%+2.3462%)。

丙種特別股股息每年以現金一次發放。

(2)本公司年度決算後如有盈餘,應先依法完納稅捐、彌補虧損、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並依法令規定或實際需要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得分派丙種特別股股息。

(3)本公司對於丙種特別股之股息分派具自主裁量權,倘因年度決算無盈餘或盈餘不足

分派丙種特別股股息,或因丙種特別股股息之分派將使本公司資本適足率低於法令或主

管機關所定最低要求,本公司決議取消丙種特別股之股息分派,將不構成違約事件。

(4)丙種特別股為非累積型,其未分派或分派不足額之股息,不累積於以後有盈餘年度

遞延償付。

(5)丙種特別股股東除依本項第一款所訂之股息率領取股息外,不得參加普通股關於盈

餘及資本公積為現金及撥充資本之分派。

(6)丙種特別股股東分派本公司剩餘財產之順序優於普通股股東,且與本公司所發行之

各種特別股股東受償順序相同,但以不超過發行金額為限。

(7)丙種特別股股東於本公司股東會無表決權及選舉權,但得被選舉為董事。於特別股

股東會及關係丙種特別股股東權利義務事項之股東會有表決權。

(8)丙種特別股不得轉換成普通股,亦無要求公司收回其所持有之特別股之權利。

(9)本公司以現金發行新股時,丙種特別股股東與普通股股東有相同之新股優先認股權。

(10)本公司丙種特別股無到期期限,但本公司得於發行日滿七年後之次日起按實際發行

價格收回已發行特別股之全部或一部。未收回之特別股,仍延續前述各款發行條件之權

利義務。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

為轉投資日盛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充實營運資金等兩項所需用途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0/09/12

13.最後過戶日:110/09/07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9/08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9/12

16.股款繳納期間:110/9/17~110/10/18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簽約後另行公告

18.委託代收存款機構:俟簽約後另行公告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簽約後另行公告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暨丙種特別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0年8月2日金管證發字第110035014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除權交易日:110年9月6日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丙種特別股擬向臺灣證券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請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