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富邦金召開112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日 期:2023年01月12日

公司名稱:富邦金 (2881)

主 旨:富邦金召開112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發言人:韓蔚廷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1/1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09

3.股東會召開地點:臺北市敦化南路一段108號 地下二樓

(富邦國際會議中心)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視訊輔助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一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案。

(二)一一一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會計表冊報告案。

(三)一一一年度公司治理事項報告案。

(四)一一一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案。

(五)一一一年度發行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報告案。

(六)日盛金合併事項報告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一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一一一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二)本公司擬規劃辦理長期資金募集案。

(三)解除本公司第九屆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本公司第九屆董事選舉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11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09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有關本公司盈餘分派內容,預定於股東常會四十日前經董事會決議後另行公告。

(二)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金融控股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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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超過百分之五者,應自持有之日起十日內,向金管會申報;持股超過百分之五後累

積增減逾一個百分點者,亦同;持股超過百分之十、百分之二十五或百分之五十者,

均應分別事先向金管會申請核准。(請參考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5、16條)

(三)依本公司章程及甲、乙、丙種特別股發行條件之規定,本公司甲、乙、丙種特別

股股東於股東會無表決權,但得被選舉為董事,於特別股股東會及關係特別股股東權

利義務事項之股東會有表決權。故本次股東會甲、乙、丙種特別股股東僅限於承認事

項第二案「一一一年度盈餘分配案」、討論事項第一案「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討論事項第二案「本公司擬規劃辦理長期資金募集案」有表決權。